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112學年度第2學期臺中市立日南國民中學本土語文(閩南語)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1.甄選科別名額:本土語文(閩南語)代理教師1名(聘期113.02-113.07)
2.報名資格: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規定辦理,須具備以下資格之一
(1)取得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教師證書之合格教師。
(2)前目以外,參加閩南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之中等學校合格教師。
(3)參加閩南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之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餘詳如簡章